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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房屋翻建、扩建预审手续 (承办部门:城市管理办公室) 1、携本人书面申请到户籍地居委会签署意见。 2、携有效房屋产权证、土地使用证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。 3、有单位的、由单位出具未分配公房或未享受优惠售房的证明,到街办领 取《建房申请表》。 4、街办派专人实地勘察制图、签署意见并上报崇川区土管局。土管局审核 同意后,由申请人到土管局领取建房执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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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.11.2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