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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5、办理《一孩生育证 》
8、领取《就业登记证 》
9、领取《生产自救经营证》
10、办理房屋翻、扩建预审手续
11、劳务开票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 
   

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程序

 (承办部门:社会事务办公室)

     申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,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,经居委会初审

后,到街道办事处办理。

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:

1、申请书;

2、家庭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;

3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;

4、赡养、扶养、抚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;

5、身患疾病或残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、残疾证等;

6、人口分离的城市居民,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同时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

    具的情况证明;

7、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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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.11.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