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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程序 (承办部门:社会事务办公室) 申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,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申请,经居委会初审 后,到街道办事处办理。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: 1、申请书; 2、家庭中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单等收入证明; 3、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; 4、赡养、扶养、抚养义务人家庭收入状况证明; 5、身患疾病或残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、残疾证等; 6、人口分离的城市居民,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同时须提供居住地居委会出 具的情况证明; 7、按规定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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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诺商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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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.11.2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