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系统管理 |
| 首 页|社区新闻|街道简介|领导集体|政务公示|办事指南|社区建设|社区服务|招商信息|科普宣传|法律咨询|计划生育 |
|
办理结婚登记程序 (承办部门:崇川区婚姻登记处)
一、 办理结婚登记 二、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科室:崇川区婚姻登记处 联系电话:0513-5128705 监督电话:0513-5128703 办理程序:当事人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崇川区范围内的方可在 我处办理离婚登记(涉外婚姻在市民政局办理)。申请离婚登记时, 双方必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: 1、男女双方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和单人一寸照片各一张。 2、当事人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。 3、当事人双方各自填写《离婚申请书》,须经各自单位签 注 调解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户口所在地的村(居) 委会签注意见,并加盖公章。 4、当事人双方达成的《离婚协议书》到崇川区公证处办理公 证手续。 离婚登记经过:咨询申请、审核受理、谈话了解、协议调解、核准登记等五个过程。 办理时间: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(星期三下午除外)。时限结果:从受理申请之日起 一个月内办理完毕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中诺商务
协助开发 |
2002.11.2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