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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程序 (承办部门:社会事务办公室) 户口在本地区内的18-49周岁人员,需外出务工、经商的,必须办理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。 办理程序为: 携本人申请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签署意见、带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 证(已婚者)、本人一寸照片2张到街道办理《流动人口婚育证 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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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.11.25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