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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兵工作标准 一、组织落实 1、 编组符合要求。官兵相识,民兵应急分队人员落实,队伍精干,指挥隶属关系明确。 2、 干部素质良好。配齐民兵干部,所配干部能胜任本职工作。 3、 整组工作扎实。每年进行一次民兵组织考核,基干民兵到位率在90%以上,上报实力统计及时准确。 4、 活动制度健全。执行情况良好,适时组织民兵开展各项有益活动,增强民兵组织的凝聚力。 5、 设施资料完备。做到基本资料种类齐全,统一规范,保管良好,使用方便。 二、政治落实 1、 政治思想坚强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 2、 队伍纯洁可靠。符合征集新兵的政治条件,每年进行一次政治审查。 3、 政治教育落实。采取多种形式,进行基本政治知识教育,不断加强完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。 4、 思想工作活跃。建立一支以基干民兵班、排为基础的思想工作管理队伍。深入扎实地做好思想工作,不断提高民兵的政治觉悟。 5、 带头作用明显。立足本职岗位,带头完成各项任务,带头参加两个文明建设。整体作用明显。 三、军事落实 1、 训练任务落实。选送符合要求的人员参训。确保训练人员、时间、内容、质量的落实。 2、 军事素质良好。 基干民兵能掌握基础技术、战术技能;民兵干部能组织民兵训练,带领民兵完成值勤、作战任务;民兵应急分队具有整体执行应急任务的能力。 3、 战备措施有力。制定一套基干民兵战备、治安值勤预案和民兵应急分队应 急方案;民兵值勤分队组织纪律严明,召之既来,来之能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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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.11.25 |